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?

适用地区:上海 依据来源:官方发布原文(下方条例均附原文链接) 数据核对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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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。被拖欠工资可走五条路:协商→劳动监察投诉→仲裁(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时效限制)→法院(欠薪可申请支付令)→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主要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(第五十条、第九十一条)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(第八十五条、第三十条)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(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)(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);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(工资支付与欠薪治理)。

参考条例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 现行有效

    全国人大常委会 · 1994年通过,2018年修正

    涉及条款:第五十条、第九十一条

    第五十条: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,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。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 现行有效

    全国人大常委会 · 2007年通过,2012年修正

    涉及条款:第八十五条、第三十条

    第八十五条:责令限期支付,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%以上100%以下加付赔偿金;第三十条: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。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(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) 现行有效

    全国人大常委会 · 2011年修正增设

    涉及条款: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

    以转移财产、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,数额较大经政府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,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。

  • 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 现行有效

    国务院 · 2019年发布,2020年施行

    涉及条款:工资支付与欠薪治理

    适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,工程建设领域专款专用、实名制等制度要求。

通俗解释

欠薪维权优先级建议:先收集证据(工资单、银行流水、考勤、聊天记录)→ 与单位书面沟通 → 向劳动监察投诉(最快行政手段)→ 仲裁(劳动报酬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1年时效限制)→ 法院。

来源:根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二十七条与《劳动合同法》整理;具体以官方解释为准 · 官方链接 →

恶意欠薪可能构成犯罪: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,可追究刑事责任。农民工群体还可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(12333)反映。

来源: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;人社部根治欠薪平台 · 官方链接 →

司法案例参考

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例(请检索同类裁判)

争议焦点 恶意欠薪入罪标准

实践倾向 转移财产逃匿、经责令仍不支付且数额较大的,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;具体以裁判文书网检索结果为准。

欠薪支付令类案件(请检索同类裁判)

争议焦点 拖欠工资的支付令申请

实践倾向 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明确的欠薪,法院可依申请发出支付令;具体以裁判文书网检索结果为准。

员工维权指引

  1. 与用人单位协商

    用人单位

    注意:保留书面或录音证据

  2.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

    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(12333) 前往 →

    注意: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一般为2年

  3. 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

    人社部(12333线上平台) 前往 →

    注意:农民工等被欠薪群体适用

  4.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

   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前往 →

    注意: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索劳动报酬不受1年时效限制;终止劳动关系的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

  5.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

    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前往 →

    注意:支付令程序更快捷;对裁决不服15日内起诉

  6. 涉嫌犯罪的报案

    公安机关 前往 →

    注意:恶意欠薪达数额标准的可报案追究刑事责任

企业合规风险提示

  • 加付赔偿金

    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的,按应付金额50%-100%加付(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五条) 依据原文 →

  • 刑事责任

    恶意欠薪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(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) 依据原文 →

  • 纳入失信名单

   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单位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,影响投标融资(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与信用惩戒实践) 依据原文 →

  • 经营异常与吊销风险

    拒不配合劳动监察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依据原文 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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