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补偿金速查表

N / N+1 / 2N 经济补偿金 · 上海地区 2026 年度参考 · 数据快照截至 2026-08-24,使用前请复核最新数值

📋 适用情形对照表

情形标准依据关键条件
协商一致解除(单位提出)N第36、46条须由单位主动提出
劳动者被迫解除(单位违法在先)N第38、46条未足额付薪 / 未缴社保 / 制度违法等
非过失性解除NN+1第40条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则须 +1 代通知金
经济性裁员N第41、46条提前 30 日说明情况 + 报告劳动行政部门
合同到期不续签N第46条单位不续签或降低条件续签
违法解除 / 终止2N第48、87条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
未签书面合同双倍工资第82条最多 11 个月工资差额

⚠️ N+1 中的「1」为代通知金,仅适用于第 40 条三种法定情形(医疗期满、不能胜任、客观情况重大变化)且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时,不可随意套用。

🧮 计算规则

工作年限 → N每满 1 年 = 1 个月工资;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 = 1 个月;不满 6 个月 = 0.5 个月
月工资基数解除 / 终止前 12 个月平均应得工资(含奖金、津贴、补贴、加班费)
封顶规则月工资 > 社平 3 倍(37,731 元/月)→ 按 3 倍封顶,且年限最高 12 年
兜底规则月工资 < 最低工资(2,740 元/月)→ 按最低工资计算
上海社平工资2025 年度全口径:12,577 元/月(3 倍 = 37,731 元/月,与社保缴费上限一致)

🔢 快速计算器

计算中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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