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班费怎么算?

官方口径速览

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工资150%支付;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的按200%支付;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300%支付,且不能用调休替代。

参考条例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

    全国人大常委会 · 1994年通过,2018年修正

    涉及条款:第三十六条、第四十一条、第四十四条

    第四十四条: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150%;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%;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%。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

    全国人大常委会 · 2007年通过,2012年修正

    涉及条款:第三十一条

  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,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。

  • 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》

  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· 2016年修订

    涉及条款:加班工资计算

    对上海企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作出细化规定,是上海地区加班费争议的重要依据。

通俗解释

加班费计算基数一般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确定;上海对基数有专门规定。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%,不得以调休代替;休息日加班可优先安排补休,不能补休的支付200%。

来源: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与地方规定整理;具体以官方解释为准 · 官方链接 →

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;超过的,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单位面临责令改正。

来源:《劳动法》第四十一条 · 官方链接 →

司法案例参考

人社部、最高法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(2021年)

争议焦点 「996」式超时加班、拒绝加班被辞退等

实践倾向 明确用人单位强制超时加班违法,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不构成旷工,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属违法解除。

加班费争议类案件(请检索同类裁判)

争议焦点 加班事实的举证、加班费计算基数

实践倾向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,应就加班事实举证;加班记录由单位掌握的,单位不提供则承担不利后果。具体以裁判文书网检索结果为准。

员工维权指引

  1. 留存加班证据并与单位沟通

    用人单位

    注意:保留考勤记录、加班审批、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

  2.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

    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(12333) 前往 →

    注意:劳动保障监察时效一般为2年

  3.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

   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前往 →

    注意:仲裁时效1年;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的除外

  4.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
    对裁决不服15日内起诉 前往 →

    注意: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

企业合规风险提示

  • 补发加班费并加付赔偿金

    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责令限期支付,逾期加付50%-100%赔偿金(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五条) 依据原文 →

  • 行政责令改正与罚款

    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(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二十五条) 依据原文 →

  • 批量仲裁败诉风险

    考勤记录由单位掌握不提供的,承担不利后果(《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一)》第四十二条) 依据原文 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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